案情特征词:维持原判|事实清楚|维持|民间借贷|清偿|收益|意思表示|借贷关系|主体适格|投资收益上诉人(原审被告):某置地集团有限公司,住所地:南宁市民族大道。法定代表人:A,该公司董事长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韦某,女,壮族,1966年生,住广西柳州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赵
原告林XX与被告任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2月11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于2019年3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林XX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任X经本院合法送达传票,无正当理由拒...原告林XX与被告任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2月11日
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南铁检刑诉[2019]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熊XX、朱XX犯盗窃罪、唐XX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于2019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于同日立案,依法适用速裁程序,实行独任...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南铁检刑诉[2019]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
原告宁X与被告广西南宁秀隆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称XX公司)、广西南宁秀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称XX公司)、XX公司(以下称XX公司)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立案受理后,依...原告宁X与被告广西南宁秀隆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称XX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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